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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案一.

某人資經理任職於台灣南部的科技公司, 某日公司發生外包人員偷窺女廁的事件, 並造受害者極大的驚恐, 人資單位透過監視器, 發現是某外包人員所為, 人資經理第一時間除向外包廠商表明嚴正的抗議外,

相關處理的原則如下:

(1) 告知公司女同事, 她在法律上可行使的權利, 並同時以個人名義私下建議, 可先觀察加害者的後續回應 (由於雙方並不認識, 加害者也並未認識當事人, 純屬加害者一時好奇心使然). 

(2) 並同時要求外包公司立即親自到公司向受害者致歉 (用意是藉以降低當事人可能在未來採取的法律途徑, 並同時給此年輕人一個改過的機會) ,

此人資經理原認為處理的已經不錯, 無耐還是被公司某營運主管修理了一頓, 說這樣處理的方式, 等於教導同仁法律知識, 若同仁採取法律解決, 等於"破壞公司名譽",雙方為此處理的方式看法, 弄的很不愉快!

問題一> 你給這個人資經理的處理方式有何建議? 你認為此名營運主管的想法如何?

問題二> 你曾面對過類似的情境嗎? 又是如何處理?

 

個案二.

此案例為2008年金融風暴時的案件,當時我在面板產業,也被迫採取無預警裁員的方式, 但當時大多能獲得同仁的諒解。因為是新創公司,公司的管理制度並非十分成熟完善(但我相信, 即便是已經成熟期的公司,也會遇到以下完全一樣的問題):

處理方式也是請單位主管提交階段性的裁員名單,內部會議的共識,是優先從請假次數過多,卻"履勸不聽"的同仁列在第一波名單上,待名單出來通知後,為了怕影響影響其他同仁,也是採取即刻通知,即刻離職(但人資儘全力提供最完整的資遣方式,包括以下:

(1) 並承諾協助推薦工作,

(2) 並協助申請失業補助,

(3) 景氣回溫後優先錄用等保證

即便如此, 當時我還是遇到二位同仁親自下跪哭求的情況,自己第一次遇到這種情境,確實很震撼,這樣的情況也讓自己身陷情緒難以自拔的情況,但仍必須收起情緒,解決問題...

瞭解的結果,這兩位同仁,都是清寒家庭,其中一位甚至是父親過世,母親臥病在床,這位同仁為了多一份薪水,私下偷偷去兼職,常請假的原因是跑去兼職了,但小女生為了尊嚴,不敢向主管同事提起這些事, 而主管也因為過忙,由於之前每天在生產線待超過16個小時,根本無法細心體恤到這個細微的情況。

但此時公司政策公告已出,名單也已適出,我又必須面臨立即性的判斷,我面對的風險是,一但處理不好, 有可能因此讓當事人出現安全上意外......

問題一> 你能夠替我想出更適合解決問題的方式嗎?

問題二> 這個情境是否讓我們醒思了平日那些問題的忽視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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